• 2018-06-16 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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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假存单揽储1.6亿难追回,该省另一类似案子银行被判赔

      包含山东省农信社5名员工在内的十余人假造存单,以高息骗“存款人”到山东农信社在滨州的三个网点“存款”,不合法吸收大众资金布料机2.6亿余元,案发后27名储户的1.6亿余元存款未能追回,他们向滨州当地法院申述涉案农信社索赔,被法院裁决不予受理。滨城两级法院不予受理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一百三十九条——“被告人不合法占有、处置被害人产业的,应当予以追缴性用品或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月15日,汹涌新闻报导此案引发广泛重视,农信社是否应承当职责备受成都高铁学校争议。

      汹涌新闻查找发现,在我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份类似案子中,山东高院曾在终审判决中判令银行付出受害人悉数本息。

      多名法令专家标明,储户在银行货台,由银行工作人员处理存款事务并出具存单,不论存单是否假造,案子对储户形成的丢失都应由银行担任承当,主张人民法院关于受害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予以受理。

      事例:员工假造存单骗存款,银行被判补偿受害人悉数丢失

      汹涌新闻6月15日报导,该案十多名被告人因犯不合法吸收大众存款罪、假造金融票证罪及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获刑后,叶萧军(化名)等27名受害人丢失的1.6亿元一直没有追回,他们希望相关部分可以有所作为,协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类似的案子中曾有过银行被判令补偿的先例。

      汹涌新闻在我国裁判文书网中检索到一份民事判决书,该案相同发生在山东省。判决书显现,2013年1月15日,祁某经人介绍得知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城区分理处(以下简称为鄄城城区分理处)存在高息揽储的景象,遂将900万元存入该分理处。存款四天后,祁某从中间人处收到贴息45万元。2014年1月15日,存款到期,祁某到鄄城城区分理处要求支取存款本金及利息。鄄城城区分理处拒付,理由是鄄城城区分理处原主任李某涉嫌假造金融票证罪被批捕。

      祁某将我国农业银行鄄城县支行及鄄城城区分理处诉至法院后,菏泽中院经审理以为鄄城城区分理处应当付出祁某本息,但祁某也存在差错,扣除其违规收取的45万元后,判令我国农业银行鄄城县支行及鄄城城区分理处付出祁某本息。

      我国农业银行鄄城县支行及鄄城城区分理处提出上诉,他们以为,祁某诉请的存单是鄄城分理处原主任李某假造的,涉案的900万元存单是李某假造金融票证欺诈祁某的东西,存单项下并无实在的资金存入。

      山东高院经审理以为,祁某与鄄城城区分理处依法建立储蓄合同联系,尽管存单系李某等人事前变造的,但上述行为系在鄄城城区分理处的经营场所、经营时间进行,而李某作为鄄城城区分理处主任,祁某有理由信任李某的行为代表鄄城城区分理处。应当确定祁某是在鄄城城区分理处要求下处理了900万元存款手续,亦在鄄城城区分理处经营货台当场收到900万元定期存单,而没有依据标明祁某对该存单系变造一事知情,因而,祁某与鄄城城区分理处之间依法建立储蓄存款合同联系,鄄城城区分理处负有按照约好付出存款本息的职责。

      山东高院据此于2015年6月23日保持了菏泽高院的一审判决,判令我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鄄城县支行及鄄城城区分理处补偿祁某悉数本息。

      专家:不能逼迫储户分辩存单真伪,银行应担责

      针对此类事例,上海瀛泰律师事务所一级律师、资深仲裁员刘志伟标明,山东滨州的这起案子中,关于银行是否应该承当补偿职责分为两种状况,假如储户手中存单上的银行印鉴为真,那么不论钱被转向何处,都不影响储户与银行之间的存款合同联系,银行应该正常向储户兑付存款;另一种状况,即存单及印鉴为银行员工假造,在这种状况下,由于储户是在银行特定的地址、特定的时间内,由特定的银行工作人员担任处理的存款事务,为储户来讲,有理由信任自己的存款行为系与银行之间的储蓄行为,有理由信任柜员的行为是代表银行的职务行为。

      “这在民法上形成了表见代理,所形成的结果应该由银行承当,也就是说不论存单是真仍是假,都应该由银行担任向储户补偿丢失。”刘志伟说。

      刘志伟以为,就该案出现的现实来看,应当由银行担任补偿储户丢失,再向自己的员工追赔康玉喜 重庆月子中心,“银行不能逼迫储户去分辩存单的真伪,储户也没有这个职责”。

      国际联系学院讲师、法学博士郭世杰与刘志伟的观念类似。他以为,由于买卖是在银行完结,由银行职员出头,银行应当承当相应的职责,“这是维护信任的问题,或者说表见代理,银行选人用人不妥,办理不严,导致员工在银行内部打着幌子违法,也是职责的依据”。

      但山东滨州案被害人在提起民事诉讼过程中,滨城区及滨州市两级法院先后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则,以为被告人不合法占有、处置被害人产业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裁决对被害人提起的民事诉讼不予受理。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薄守省以为,储户申述银行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说》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则只是限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在引证该条款属适用法令过错。银行不是刑事案子被告,申述银行为什么不受理?没有道理!”

      刘志伟向汹涌新闻分析称,法院因“对被害人产业应依法予以追缴或责令退赔”裁决民事诉讼不予受理存在不妥,“这个法条引证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而受害人提起的是独自的民事诉讼,法院应该予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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