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不够花?这位银行司理移用617万借款搞饲养,成果…
作为银行从业者,办理危险是根植于大脑底层的原则。但仍有极少数银行工作人员,或利用职务之便,或仰仗自己关于金融系统、银行规章的熟稔,从银行不合法套取资金,用在一些高危险的出资项目上。
6月15日,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判定书显现,湖南省沅江市乡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沅江农商行)的一位客户b2b电子商务平台司理刘某某,专心想要出资与别人合伙饲养桂鱼、螃蟹和野鸭子的项目,不吝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冒用别人名义,私自制造借款材料,违规批阅并发放借款借款44笔,合计671万元(其间617.7万元被被告人刘某某自己移用)。
现刘某某因涉嫌犯移用资金罪,于2017年9月11日被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10月18日被依法履行逮捕,现拘押于沅江市看守所。
据了解,刘某某1964年3月8日出世,现年54岁,中专文化,于2015年2月-2017年6月担任沅江农商行南大支行双丰分理处客户司理一职。
或许在项目呈现严峻亏本、无钱归还借款资金的时分,刘某某也曾想过改邪归正。可是这项出资对刘某某来说,更像是一场赌博,“翻本”的心态让他不愿及时止损。
跟着移用的资金越来越多,且项目持续亏本悉数构成不良借款,刘某某的压力也越来越大。2017年9月11日,当他发现自己移用借款总额已达600多万时,他总算抛弃了养桂鱼、螃蟹和野鸭子的愿望,主动到沅江市公安局投案。
▲图片来历:摄图网
终究,法院以为,刘某某主动投案,并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依法可从轻处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四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定如下:
一、被告人刘某某犯移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刑期从判定履行之日起核算。判定履行曾经先行拘押的,拘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7年9月11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止);
二、涉案资金六百一十七万七千元持续予以追缴,退赔给被害单位沅江市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大分行。
另据红网报导,6月4日,沅江农商行举办了不良借款专项清收活动发动典礼,该行决议从6月起,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举办一次不良借款专项清收活动发动典礼,进一步构成气势,要点对不良借款进行清收和函证,让不良借款清收活动成为常态。
该行还将在沅江市租借车辆上翻滚播映清收广告,内部简报和微信大众号及时报导清收动态,加强与宣扬、法院和公安等部分的和谐,进一步扩展清收不良借款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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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每经小编(微信号:nbdnews)了解,沅江农商行的前身是沅江市乡村信用合作联社,上一年6月15日,湖南银监局才同意沅江农商行的开业,注册资本3.7亿元,具有46个分支机构。
因为脱胎于乡村信用社,自身根柢较弱,前史遗留问题较多,农商行一直是银行业危险的多发地。比方山东当地农商行曝出涉近3亿存款欺诈案;另据券商我国报导,雷志强案(甘肃省乡村信用社联合社原理事长、党委副书记雷志强)更是让甘肃省联社暴露出92亿元的坏账,接把甘肃省内银行业的不良率拉高到了3.51%,而省内其他城商行和国有大行分行的不良率根本在1.7%左右。
每经修改汤亚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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