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6-24 15: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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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针对“两财政局职工驾驭小车与白叟驾驭的摩托车刮擦后摩托车主民宿短租被打”一事,6月24日,湖南省常德市澧县公安局在其微信大众号@澧州民警 发布通报,6月22日17时10分许,县财政局的两名工作人员,在县政务中心邻近驾驭小车与摩托车车主发作刮擦后,其间一人殴伤六旬住宿预定摩托车车主后逃离。

      现在,打人者黄某向公安机关自首后被治安拘留十日,并被罚款500元。驾驭员马某被移送该县交警大队处理。关于其他涉嫌违纪状况,澧县纪委、督查委已第一时间介入查询。

      汹涌新闻获取的现场视频显现,周围上百位大众围聚在一辆黑色轿车周围。视频中,疑似目击者在刮擦事故现场称,小车上两名财政局干部提早下班,车子逼停摩托车引发刮擦。车上女司机下车解说。副驾驭的男性一身酒气,下车后先是解说,后对六旬白叟着手殴伤。打人后,副驾驭男性逃离事故现场。

      上述通报称,经查实短租公寓:22日17时2分许,县财政局工作人员马某驾驭车辆湘J7***1从澧县政务中心西南门遇到驾驭摩托车的申某,两车相向行进发作刮擦,马某随即下车查看并与申某交流,但乘坐副驾驭座的黄某下车与申某发作言语争论,争论进程中黄某着手殴伤了申某并逃离,经医院查看,现在申某暂无大碍。

      民警接到报警后抵达现场时发现,报警所称的湘J7***1小车驾驭员及摩托车车主申某(男,62岁,澧县人)均在步非烟ASMR全集事发现场。经处警民警现场劝说,申某赞同前往医院查看,驾驭员马某(女,27岁,县财政局工作人员)被带往派出所承受问询。与此同时,警方对另一涉案人员黄某(男,52岁,县财政局工作人员)展开搜索,23日清晨1时许,黄某前往公安机关自首。

      通报显现,依据案情现实,23日上午,澧县公安局依法对黄某做出处以治安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分;对马某不按交通指示标志行进的行为予以批判教育并移送交警大队处理。关于其他涉嫌违纪状况,澧县纪委、督查委已第一时间介入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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