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06-27 19:33:09
  • 阅读(10593)
  • 评论(12)
  •   6月27日,记者从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得悉,为进一步深化南昌市户籍制度改革爱讯网作业,充分发挥户口方针引领效果,做大南昌市人口总量,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南昌市乡镇地域落户,推广五条落户办法。

      人才落户。国内大中专院校(含高职高专)毕业生,凭毕业证处理落户,留学回国人员凭我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处理落户;各类专业人才凭国家工作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处理落户。

      在校学生落户。在南昌市大中专、工作技工院校就读学生,凭重生入学通知书或在校学习证明处理落户;全国其他院校就读学生需将户口迁入南昌市的,可按在南昌市就读学生同等条件处理。

      单位职工落户。南昌市各县区报备的高新技术产业、重点企业、小微工业园、创(就)业渠道等,其职工可凭用工合同和交纳社保满半年证明处理落户。

      寓居人员落户。在南昌市收取寓居证满半年或许交纳社保满一年即可请求落户。

      购房人员落户。在南昌市购房人员凭已存案的购房合同即可请求落户。

      以上五条办法自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原题为《南昌市铺开非户籍人口落户 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来源:版权归属原作者,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QQ:110-242-789

    10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