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12-28 14: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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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标题:台湾同胞出资保护法修正 将于下一年1月1日施行)

    中新社北京12月28日电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经过修正后的台湾同胞出资保护法,以与外商出资法相联接。

    修正后的台湾同胞出资保护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首要作出如下修正:

    一是删去第八条、第十四条关于举行台湾同胞出资企业实施批阅、存案的规则,并相应将第九条改为第八条,修正为:"台湾同胞出资企业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其经营管理的自主权不受干与。"

    二是调整第七条第一款关于台湾同胞出资方法的规则,不再依照举行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悉数本钱由台湾同胞出资者出资的企业来区分台湾同胞出资方法,将该款修正为:"台湾同胞出资,能够举行悉数或许部分由台湾同胞出资者出资的企业(以下简称台湾同胞出资企业),也能够选用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国务院规则的其他出资方式泰国试管婴儿。"

    本年3月1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经过外商出资法。此前我国商务部部长钟山在作说明时表明,为保证台湾同胞出资同步享受到制度改革盈利,更好地鼓舞和促进台湾同胞出资,做好法令之间的联接,有必要依据外商出资法的准则和精力,对台湾同胞出资保护法的有关规则作相应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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