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监管十条"力保舌尖安全
湖北日报讯 (记者吴文娟、通讯员朱钦炳、吴杰鹏)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防控作业,保证大众饮食安全,2月7日,省商场监管局拟定了《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食物安全监管的十条办法》。
加强商场供应。催促大宗食物,特别是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消费品的食物出产企业及契合条件的农贸商场、超市康复出产经营,保证疫情防控期间食物供应和安全。
一起,加强出产、超市、商场和特别食物监管,强化食物抽检。严厉一概制止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白条禽及禽肉产品,进入商场;严肃查处借防疫名义出产出售假冒伪劣食物和虚伪安徽特价房源宣扬的违法行为,特别是进步免疫力类保健食物出产经营企业,不得借防疫之名"搭便车"借机虚伪宣扬或夸张宣扬。
加大食物安全问题头绪的排查力度,及时受理敏捷处置12315渠道有关投诉告发信息,对食物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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