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5-16 16: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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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华社北京5月16日电(记者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16日下发告诉,请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处理本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子时,履行新的日赔偿规范242.3元,该规范较上年度增加了22.58元。

      据最高检刑事罗马柱模具申述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则:“侵略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依照国家上年度员工日平均薪酬核算。”国家统计局2016年5月13日发布,2015年全国乡镇非私营单位在岗员工年平均薪酬为63241元。依据上述法律规则、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供给的日平均薪酬的核算公式,对归于侵略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子,最高检刑事申述检察厅断定了新的日赔偿规范为242.3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处理刑事赔偿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则,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6年5月16日起履行该日赔偿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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